贵州理工学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。在资助体系中,解决学费、住宿费问题,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,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;解决生活费问题,以国家助学金为主,以勤工助学等为辅。此外,我校还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团体、企业和个人在校设立奖学金、助学金,共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。经济困难新生报到时,需交填写完整的《贵州理工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》原件一式两份,以便入校后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。
一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:个人申请并填写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→学院初审,公示→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,公示→学校审定。
二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
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学费、住宿费,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,在校期间由国家财政贴息,毕业后学生自己承担利息,分期还款。学生可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,持填写完整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、贷款合同及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。未开通生源地贷款地区的困难学生可经“绿色通道”先行报到(持填写完整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)。
三、奖学金
1、国家奖学金:由中央政府设立,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(二年级及以上)特别优秀的学生。
2、国家励志奖学金: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,奖励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(二年级及以上)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四、助学金
1、国家助学金: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,无偿资助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2、社会捐赠(奖、助学金) :由社会各类组织和个人捐赠,按捐赠者的具体要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五、勤工助学
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,面向全校学生(优先困难学生)安排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。由学生本人申请,用工单位根据岗位的需求情况择优录用。
六、学费减免
学校每年拿出一定资金用于学费减免,减免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(孤儿、烈士子女、残疾等优先)。
七、临时困难补助
由于特殊情况造成临时困难的学生,各学院可提供临时性困难补助。
八、居民医疗保险
我校按《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实施意见》黔人社厅发[2009]7号文件要求,把在校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畴。详见《贵州理工学院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》后医保政策简介。
九、学生意外伤害、生病保险(学平险)
我校根据《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要求,学生可自愿选择购买“学平险”。学平险作为一项常规性保险,作为社保的有效补充部分,为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意外伤害和疾病方面的风险起了积极的作用,使得对学生的保障更加全面。